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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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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是蒲县集体旅游服务、会议会务、展厅展示、健身休闲、科技活动、文艺演出于一身管理机构。地址蒲县昌平大街8号,位于蒲县县城西南部,主要管理蒲子文化宫,翠屏山森林公园、蒲伊广场、昕水河蓄水湖的维护和运营。这里是蒲县文化、体育、科技、会议的中心,也是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的中心,是建设宜居宜业诗意山水新县城的惠民工程,也是展示蒲县新形象的新窗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工程部、中控室、接待部、财务室、警务室、后勤物业公司6个部门,有工作人员27人,后勤物业人员26人。管辖面积6000余亩。2022年共接待会议850次,大型演出23余次。制定了35余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强化服务质量,将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458,169.49元、支出总计1,458,169.49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支出总计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转为国有企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58,169.49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458,169.49元,占比1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比0.00%;

事业收入0.00元,占比0.00%;

经营收入0.00元,占比0.00%;

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比0.00%;

其他收入0.00元,占比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8,169.49元,其中:

基本支出0.00元,占比0.00%;

项目支出1,458,169.49元,占比10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比0.00%;

经营支出0.00元,占比0.00%;

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8,169.49元,支出总计1,458,169.49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转为国有企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58,16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我部门转为国有企业。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占比0.00%;日常公用经费0.00元,占比0.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169.4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类)1,458,169.49元,占比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4,892,000元,支出决算1,458,169.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其中:

2022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34892000元,支出决算1458169.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项目、文化宫运行维护费项目。较2021年决算减少1314830.51元,下降47.42%,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我部门转为国有企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元,其中:

人员经费0.00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0.00元,主要包括我部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0.00元,主要包括我部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公用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车,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接待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无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458169.49元,占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58169.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

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58169.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8169.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组织对文化宫维修维护项目等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8169.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结果来看,从评价结果来看,严格按照绩效股的要求,对每个项目进行绩效事前评估、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自评。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我部门较好完成了年初设立的目标,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0个,涉及资金0元: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合理安排预算,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涉密项目除外。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3个,涉及资金1458169.49元: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合理安排预算,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涉密项目除外。

具体公开的每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表述:

事业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50.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人员工资发放,保障部门工作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预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蒲县翠屏山景区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部门全年预算数为3489200元,执行数为1458169.49元,执行率为40.7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绩效股要求,本部门较好完成了年初设立的目标;二是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保障了部门日常工作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合理安排预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二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业务科室加快业务进展,提升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率。涉密内容除外。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事业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翠屏山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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