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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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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蒲县县委办公室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蒲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三)受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硏,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向县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九)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办、局、中心印章。

(十)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政府网站监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

(十四)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职能。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县政府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

(二)内务室。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证县政府与市政府、县委、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主办县政府或办公室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和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协助其他科室服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协同组织县政府外事活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接待和事务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文秘室。负责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审核制发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电、函等各类公文;负责文、电、函、请示、报告的归档管理、机要保密;负责机要传真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的印章制发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综合一室。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秘书事务。负责县长召开的各类会议讲话文稿的起草以及县政府报发的各类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办理有关文、电、函、请示(报告)等事项;负责县政府会议纪要编发、归档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理论文章;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县长信箱的有关函件;综合反映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工作情况,调查了解全县各方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为县政府领导提出决策性建议;承担县政府的宣传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日常政务、公务和事务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来蒲调研、考察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发给县政府的会议、调研通知等,以及来蒲考察、督查、接待等函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兄弟地县市区及企业来蒲考察、调研等函件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综合二室。负责县政府领导的秘书事务。负责对应服务的副县长召开的各类会议讲话文稿的起草、会议纪要的整理编发;办理对应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协调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办理市直部门组织由我县参加的有关会议事务;及时答复或转办县长信箱的有关函件;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承担市政府、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为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的批示;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制定实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督查室。负责县政府的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起草县政府向市政府的各类督查办理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县委机关联合开展对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办理县政府系统目标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有关具体事宜;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等相关方面工作,并协调相关科室处理人大和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落实;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蒲县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 址: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4房间      

   联系电话:0357—5322103

   负责人姓名:张德禄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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