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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温馨提示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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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免疫水平还存在差距,随时间延长免疫水平也会发生衰减,现阶段部分人群仍需接种疫苗。为进一步强化自身免疫能力,补齐免疫水平差距,有效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重症和死亡风险,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提示相关人群积极接种疫苗。


一、现阶段疫苗接种目标人群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1. 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2.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和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


3. 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重点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二、接种程序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1. 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时间间隔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2. 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及以上。


3. 需要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重点人群,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6个月及以上实施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三、疫苗选择


目前,我省供应可用于基础免疫接种的疫苗有:灭活疫苗(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中维)、重组蛋白疫苗(安徽智飞龙科马)、腺病毒载体疫苗(天津康希诺-注射用)。可用于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有:灭活疫苗(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中维)、重组蛋白疫苗(安徽智飞龙科马、珠海丽珠)、腺病毒载体疫苗(天津康希诺-注射用、天津康希诺-吸入式);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可用于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预计于4月底陆续供应到位。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1. 基础免疫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


2. 根据国家方案要求,加强免疫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1. 3-17岁人群,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


2. 18岁以上人群,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疫苗接种。


四、注意事项


(一)需要接种疫苗的居民,请携带身份证,就近前往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接种疫苗前请认真阅读接种告知书(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接种禁忌症等相关注意事项,积极配合接种医生开展健康询问与检查。接种前如有身体不适或其他疑问,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三)接种疫苗后,务必在现场医务人员引导下留观30分钟再离开;留观过程中如身体有任何不适,请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四)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瘙痒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一般无需处理,大多在2至3天后可自行恢复。若情况加重,请及时前往接种单位或电话进行咨询,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予以科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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