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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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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2025年预算收支总表

2025年预算收入总表

2025年预算支出总表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预算)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结转)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九、政府采购情况

十、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统筹实施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方面的相关业务工作,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负责指导、规范全县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政策咨询、项目开发推介、融资服务以及《就业创业证》的发放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规范全县公益性人力资源招聘和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用工登记、求职登记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完成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规范全县人力资源代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流动人员党建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及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引导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能力提升等工作;

(八)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查、立案、组庭、调处、文书送达以及仲裁案卷管理等日常工作;

(九)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承担全县各类人才测评及服务工作;负责开展与省内外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人社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蒲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蒲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蒲编办发[2024]40号)规定,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5名,核定主任1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单位)预算报表

一、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六、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不含上年结转)

七、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八、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九、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十、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十二、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预算)

十三、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结转)

    十四、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预算收入总计2098.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8.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本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2098.9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2098.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8.94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预算收入2098.9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8.94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支出预算209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098.9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2098.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098.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8.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09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36万元,占98.64%;卫生健康支出28.58万元,占1.36%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

2025年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8.9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98.94万元;蒲县就业和民生保障综合事务中心编报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098.94万元。(单位整体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5年本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9个,共计金额2098.94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金额2098.94万元,占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公开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项目金额0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

2、房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2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价值5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占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十二、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其他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附件:附件1-综合事务中心绩效表(汇总).xlsx

       附件2-综合事务中心预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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