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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救援工作和市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粮食中心物资储备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培训股、政策法规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监察股、防灾减灾股、应急救援股、机电管理股、煤矿监督管理股、一通三防管理股、地测防治水管理股、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专家组办公室、非煤矿山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管理股、冶金工贸管理股、洗(选)煤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文明办、党建办公室、考核办、安委办巡查组、蒲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煤矿安全监管中心、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一队、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二队、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三队、煤矿安全监管包保四队、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五队、并在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克城、太林、乔家湾、黑龙关、蒲城、薛关、山中、古县8个乡镇和1个社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蒲县防震减灾中心
蒲县应急局内设单位人员共295人,在职人员284人,临时工8人,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其中公务员7人,管理人员277人,临时工8人,退休2人,提前退休1人。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应急管理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六、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不含上年结转)
七、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八、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九、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十、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预算)
十三、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结转)
第三部分 2024年度蒲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22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4.9万元,上年结转26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047533万元,上升16.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本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964.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2964.9万元,上年结转26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047533万元,上升16.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收入3224.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64.9万元,占91.93%;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260万元,占8.07%。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3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0.9万元,占57.08%;项目支出 1384.01万元,占42.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24.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2964.9万元,上年结转2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0.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4.9万元,比上年增加464.047533万元,上升16.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外交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62万元,占7.98%;卫生健康支出106.27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121.19万元,占4.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0.83万元,占84.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口径减少49.6万元,原因是2023年购置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79.6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蒲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所属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口径增加25.677万元,增长14.8%,增长原因是人员、项目增加。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蒲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部门预算资金11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4.01万元;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1个编报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124.0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度本单位纳入绩效管理的二级项目20个,共计金额1124.01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金额1124.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公开项目绩效目标20个,涉及项目金额1124.01万元,占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其他转类项目20个,涉及金额1124.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4年3月20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23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
2、房屋情况
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十二、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
(二) 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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