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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三)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
(四)对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城镇燃气、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公用事业进行管理;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指导全县城镇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七)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全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报批。
(八)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指导计划;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三)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各项工作;负责全县各类防空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人民防空经费。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审报和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住建局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县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全县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县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县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指导全县推进城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监督股、业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
总表
五、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六、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不含上年结转)
七、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八、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九、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十、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预算)
十三、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结转)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5138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389.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39998.21万元,增长351.12%,主要原因是蒲县城区靓城提质工程开工建设,蒲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提质改造PPP项目资本金注入,蒲县桃园街拓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蒲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蒲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款开始支付,蒲伊游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蒲县昌平大街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蒲县昌平东街保障性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蒲县昌平东街棚户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本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51389.7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51389.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39998.21万元,增长351.12%,主要原因是蒲县城区靓城提质工程开工建设,蒲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提质改造PPP项目资本金注入,蒲县桃园街拓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蒲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蒲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款开始支付,蒲伊游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蒲县昌平大街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蒲县昌平东街保障性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蒲县昌平东街棚户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始付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收入51389.7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389.74万元,占98.05%;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万元,占1.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支出预算5138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77万元,占4.05%;项目支出 49309.97万元,占95.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1389.7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8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51389.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7万元、城区社区支出41341.43万元、金融支出8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7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89.74万元,比上年增加38998.21万元,增长342.3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8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6万元,占0.36%; 卫生健康支出77.37万元,占 0.15%;城区社区支出41341.43万元,占 82.04%;金融支出8000万元,占15.88%;住房保障支出730.58万元,占 1.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70万元,占0.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2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6.9万元,原因是住建局9辆车辆没有编制,属于应急用车,发生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4.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1089.01万元,增长3068.50%,增加主要是经费自理人员工资、保险和费用计入基本支出。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3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18.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8.88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309.97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
圆满完成年初设立的目标责任,更好发挥单位职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拥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在蒲县北关拥有房屋一座,面积1906.64平方米,价值107.05万元,目前蒲县农业农村局占用。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拥有其他资产706.90万元。
十二、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8年我单位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附件:附件1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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