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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蒲县税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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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和上级税务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本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市税务局拟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预算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 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股、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纪检组10个股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薛关分局、黑龙关分局、乔家湾所、太林所、克城所七个派出单位,另有信息中心一个另设机构。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71.45万元,支出总计971.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5.91万元,增长6.11%,支出总计增加55.9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录用公务员5人,工资中地方财政保障部分及相应保险增加,我局所需经费增加约15.91万元,此外因雨灾房屋受损,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太林所、乔家湾所进行房屋修缮,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增加经费支出40万元。

2024年度收入合计971.4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971.45万元,占比100.00%。

2024年度支出合计97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万元,占比1.21%;

项目支出959.69万元,占比98.79%。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71.45万元,支出总计971.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5.91万元,增长6.1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5.9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录用公务员5人,工资中地方财政保障部分及相应保险增加,我局所需经费增加约15.91万元,此外因雨灾房屋受损,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太林所、乔家湾所进行房屋修缮,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增加经费支出4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7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1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录用公务员5人,工资中地方财政保障部分及相应保险增加,我局所需经费增加约15.91万元,此外因雨灾房屋受损,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太林所、乔家湾所进行房屋修缮,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增加经费支出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68.50万元,占比99.7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4万元,占比0.14%;卫生健康支出(类)0.60万元,占比0.06%;

住房保障支出(类)1.01万元,占比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57.36万元,支出决算97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52.99 万元, 支出决算968.50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91.98%,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82万元,用于贺蒲宾工资发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59.68万元,用于蒲县税务局税务人员工资中地方财政保障部分约527.68万元,具体为:地方保障金补贴182万元,规范性津补贴138万元、乡镇补贴15万元,老干部生活性补贴50万元,保险部分142.68万元,项目部分432万元,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支出,税费协同共治、乡村振兴、扶贫支出等方面。较上年决算增加58.15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录用公务员5人,工资中地方财政保障部分及相应保险增加,我局所需经费增加约15.91万元,此外因雨灾房屋受损,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太林所、乔家湾所进行房屋修缮,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增加经费支出4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90万元,支出决算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3%,用于贺蒲宾工资保险部分发放。较上年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是张建金于2024年5月退休,不再发放工资、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91万元,支出决算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3%,用于贺蒲宾工资中医疗保险部分发放。较上年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65.12%,主要原因是张建金于2024年5月退休,不再发放工资、保险等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56万元,支出决算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4%,用于贺蒲宾住房公积金发放。较上年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张建金于2024年5月退休,不再发放工资、保险等费用。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6万元,主要包括贺蒲宾、张建金工资、保险发放;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我单位无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出国(境)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费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一是组织对2024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二级项目3个,资金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自评结果为: 3 个项目自评等级为“ 优”。二是组织对“ 税务部门地方财政人员保障经费”、“社保费用征管工作经费”、“非税收入征管和代征手续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我局执行情况良好。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蒲县税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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