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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宗旨是:为本县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运行提供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县财政局下达的委托绩效评价任务,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根据国家《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国库支付职能;
(四)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资金结算工作,具体承担资金收缴、收入核算等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蒲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蒲编发[2021]26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股、国际金融贷款服务股、预算绩效评价股、财政国库支付股、非税收入征收股5个内设机构。共有干部职工34人,正科级2人,副科5人,干部职工27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90.89万元,支出总计390.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0.91 万元,下降7.33%,支出总计减少30.91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费用项目,公用经费和非税业务管理费用的印刷费支出减少。2024年度总计减少1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9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89万元,占比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5万元,占比98.12%;项目支出7.34万元,占比1.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0.89万元,支出总计390.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0.91万元,下降7.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0.91万元,下降7.33%。主要 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费用项目,公用经费和非税业务管理费用的印刷费支出减少。2024年度总计减少1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9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91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 年度减少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费用项目,公用经费和非税业务管理费用的印刷费支出减少。2024年度总计减少1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9.70万元,占比76.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85万元,占比11.47%;卫生健康支出(类)17.34万元,占比4.44%;住房保障支出(类)29.00万元,占比7.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15.93万元,支出决算39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21.46万元,支出决算29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23%,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及业务运转。较上年决算减少34.45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费用项目,公用经费和非税业务管理费用的印刷费支出减少。2024年度总计减少1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5.27万元,支出决算4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07%,用于本单位工伤、养老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决算增加4.71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7.65万元,支出决算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用于本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1.56万元,支出决算2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较上年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25万元,津补贴16.71万元,奖金7.89万元,绩效工资105.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2万元,住房公积金29万元,退休费6.32万元;公用经费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88万元,差旅费0.68万元,工会经 费2.19万元,福利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0.41万元,支出决算0.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比上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比上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出国(境)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本单位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维修、加油、审车及保险等开支。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 (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构合并,由蒲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调拨车辆,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单价100万元(含) 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及评价结果
2024年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1个,涉及资金 3.34 万元:1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 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
附件: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 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本单位未自行增加预算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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