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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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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蒲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蒲县人民检察院为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 1 个,为蒲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724,735.11元、支出总计1,724,735.11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79,761.38元,增长82.52%,支出总计增加779,761.38元,增长 8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靓城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4,735.11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724,735.11元,占比1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比0.00%;

事业收入0.00元,占比0.00%;

经营收入0.00元,占比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比0.00%;

其他收入0.00元,占比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4,735.11元,其中:

基本支出284,426.11元,占比16.49%;

项目支出1,440,309.00元,占比83.51%;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比0.00%;

经营支出0.00元,占比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4,735.11元,支出总计1,724,735.11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79,761.38元,增长82.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79,761.38元,增长8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靓城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24,735.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9,761.38元,增长8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靓城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其中,人员经费264,017.24元,占比 15.31%;日常公用经费20,408.87元,占比1.18%。(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4,735.1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1,646,774.87元,占比95.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558.88元,占比1.54%;

    卫生健康支出(类)11,728.08元,占比0.68%;

    农林水支出(类)20,000.00元,占比1.16%;

    住房保障支出(类)19,673.28元,占比1.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793,523元,支出决算1,724,73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1703949元,支出决算1,646,774.87元,完成 预算的96.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司法救助、靓城提升改造工程,较2021年决算增加759079.57元,增长8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靓城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32582元,支出决算26558.88元,完成预算的81.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较2021年决算增加298.77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保险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3266元,支出决算11728.08元,完成预算的 88.41%,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较2021年决算增加141.12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保险基数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20000元,支出决算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经费,较2021年决算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驻村工作人员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23726元,支出决算19673.28元,完成预算的 82.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补助,较2021年决算增加241.92元,增长 1.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保险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426.11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017.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10308元、津贴补贴86954元、奖金87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231.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28.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84元、住房公积金19673.28元;

公用经费20,408.87元,主要包括维修(护)费8980元、工会经费3791元、福利费663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87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08.87元,比2021年减少58,444.00元,下降74.12%,主要原因是:预算结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 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蒲县人民检察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34870元,占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348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

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

组织对0等0个0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无。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2022年度一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5个,涉及资金1434870元:5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 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无。涉密项目除外。

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0个,涉及资金0.00元: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 评等级为“中”,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 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无。涉密项目除外。

    具体公开的每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表述:

    1、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2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执行数为91995元,完成预算的92%。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扫黑除恶活动覆盖率,二是扫黑除恶宣传及时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观念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

    2、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0元,执行数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助力脱贫攻坚任务,二是驻村帮扶可持续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项目管理经验不足,导致绩效评价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3、靓城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改善工作环境,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项目管理,加强经费的财政支出管理,增强绩效理念。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蒲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部门(单位)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执行数为0元,执行率为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无;二 是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无;二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无;二 是无。涉密内容除外。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 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单位无自行增加的科目。

附件:

2022年蒲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表.xlsx

2022年蒲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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