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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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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蒲城镇桃湾新区锦绣大道东, 占地面积23000㎡ ,总建筑面积14792㎡ 。负责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向社会开放工作。

1、为公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2、协助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

3、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

4、开展健身指导咨询,指导各类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5、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县财政供养人员3名。主管单位为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149,700.78元、支出总计2,149,700.78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65,677.85元,下降31%,支出总计减少965,677.85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9,700.78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占比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 占比0.00%;

事业收入0.00元, 占比0.00%;

经营收入0.00元, 占比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 占比0.00%;

其他收入0.00元, 占比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9,700.78元,其中:

基本支出0.00元, 占比0.00%;

项目支出2,149,700.78元, 占比10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 占比0.00%;

经营支出0.00元, 占比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9,700.78元,支出总计2,149,700.78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65,677.85元,下降3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65,677.85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149,700.78元, 占本年支出  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65,677.85元,下降31%。主要  原因是减少项目,收入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0.00元, 占比0.00%; 日常公用经费0.00元, 占比0.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9,700.7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149,700.78元, 占比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66,100元,支出决算2,149,70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3%。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149,700.78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减少96.56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1、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还未下达;2、减少工程项目尾款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0.00元,主要包括无此项支出;公用经费0.00元,主要包括无此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0辆车,主要用于:无此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接待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自评 ”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149700.78元, 占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49700.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元。

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涉及资金2149700.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9700.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组织对体育场馆等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149700.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9700.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结果来看,完成体育场馆正常运转,为各类体育竞赛、会议展览、文化娱乐活动、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及服务。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度一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0个,涉及 资金0元: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 良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 中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 ”。对于自评结果为“ 中 ”和“差 ”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无。涉密项目除外。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4个,涉及资金2149700.78元:4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 良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 中 ”,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 ”。对于自评结果 为“ 中 ”和“差 ”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实施。涉密项目除外。

具体公开的每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表述:

奥体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夏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  分为98分,全年预算为72万元,执行数为71.99万元,完成预算绩效目标99.99%。项 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奥体中心水、电、维修等日常运行维护。保障了体育场馆正常运行。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部门(单位)全年预算数为1666100元,执行数为2149700.78元,执行率为129.0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按计划支付,保障了此项目的完成;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二是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支出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对资金支出做到有据可依;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做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予以纠正,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效益化。涉密内容除外。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 ”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

蒲县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绩效2022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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