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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能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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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蒲县能源局是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对能源企业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蒲县能源局性质为行政单位,为正科级。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2个,其中局机关1个为行政编、下属事业机构1个为蒲县能源发展中心;编制共有26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行政实有人员1人,事业编制20人,事业实有人员31人;经费自理人员实有58人。

 蒲县能源局机关共设职能股室12个,即: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党务办公室、煤炭工业股、稽查法制股、发展规划股、电力和新能源股、油汽和节能股、行政审批大厅煤炭窗口、清洁办、工会办。


第二部分  蒲县能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48642248.41元、支出总计48642248.41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9932.18元,增长1.78%,支出总计增加849932.18元,增长1.78%。主要原因为2022年新增项目蒲县黑龙关镇六村委生物质集中供暖项目4161600元、黑龙关镇碾沟村委南湾村组和辛庄村组空气能改造项目371200元、黑龙关镇煤改电集中供热项目增加5130000元、运行补贴924600元;减少项目生物质锅炉改造1362984元、蒲县红道养老院煤改电项目863467元、蒲县应急局办公楼供热项目816321元、禁煤区散煤和燃煤炉灶双清零经费600000元、蒲县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改造设备款1945121元、产业集聚区供热项目减少2739100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64224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42248.41元,占比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比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比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比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8642248.41元,其中:基本支3573204.16元,占比7.35%;项目支出45069044.25元,占比92.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比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比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蒲县能源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642248.41元,支出总计48642248.41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549932.18元,增长18.3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7549932.18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是原因为2022年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项目管网补贴比上年增加5130000元、运行补贴增加924666元、2022年新增项目蒲县黑龙关镇六村委生物质集中供暖 项目管网补贴4161600元、黑龙关镇碾沟村委南湾村组和辛庄村组空气能改造项目371200元、增加新增煤改电电网改造项目335000元、减少项目生物质锅炉改造1362984元、蒲县红道养老院煤改电项目863467元、蒲县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改造设备款1945121元、产业集聚区供热项目减少2739100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蒲县能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0642248.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44%。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64470.82元,下降45.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项目17550600元,主要是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项目减少19691200元。其中,人员经3333136.76元,占比16.15%;日常公用经费240067.40元,占比1.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蒲县能源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42248.4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0891.79元,占比1.60%; 卫生健康支出(类)145605.95元,占比0.71%; 节能环保支出(类)19904636.47元,占比96.43%; 农林水支出(类)16400.00元,占比0.08%; 住房保障支出(类)244714.20元,占比1.19%; 其他支出(类)0.00元,占比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蒲县能源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401500.00元,支出决算20642248.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91.79元,完成预算的90%,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较2021年决算减24060.87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比上年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4560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较2021年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比上年减少3人。

(3)节能环保支出19904636.47元,完成预算的101%,用于支付机关运行经费、经费自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清洁取暖项目资金。较2021年决算减少23919347.66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减少蒲县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集中供热项目资金19691200元。

(4)农林水支出16400元,完成预算的72%,用于支付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及驻村工作人员经费,较2021年减少26800元,下降33.84%,主要原因为农村第一书记减少1人,并且6月份调走经费补贴1-6月份,驻村工作人员减少3人。

(5)住房保障支出244714.2元,完成预算的97%,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增加9134.76元,增长4%,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县能源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3204.16元,其中:人员经费3333136.76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3333136.7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85032.76元,津贴补贴224059元,奖金11506元,绩效工资891327元,养老保险326756.31元,医疗保险145605.95元,工伤保险4135.48元,住房公积金244714.2元;公用经费240067.40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24006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00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4989.4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5000元,维修费1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41952元,福利费734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60元,其他交通费12450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00000.00元、支出总计280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814400.00元,增长778.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814400.00元,增长778.96%,主要原因是2022年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项目比2021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1440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000元,支出决算4086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4.63%,比上年度减少25889.57元,下降38.7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下基层检查次数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860.00元,完成全年预算37.83%,比上年度减少25889.57元,下降38.7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下基层检查次数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使用财政拨款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860.00元,使用财政拨款负担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3辆车,主要用于:对能源企业的检查监督工作的公务用车,能源企业位于蒲县辖区各乡镇。

 4、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费0元,共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是接待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接待国(境)外0批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蒲县能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067.40元,比2021年增加21555.00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委托业务费10000元,用于委托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工会经费相应提高比上年增加16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蒲县能源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5000.00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蒲县能源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对能源企业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蒲县能源局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对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45069044.25元,占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069044.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支出28000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元。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蒲县能源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069044.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9044.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0000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0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00元。组织对0.00等0个0级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未开展部门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能源局部门(单位)2022年度一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13个,涉及资金45069044.25元:9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0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对于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原因为项目在本年度资金没有申请支付,改进措施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完善资料提高预算精确度。涉密项目除外。

 蒲县能源局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个数15个,涉及资金45069044.25元:9个项目自评等级“优”,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对于自评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本部门(单位)采取的改进管理措施为对于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原因为项目在本年度资金没有申请支付,改进措施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完善资料提高预算精确度。涉密项目除外。具体公开的每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表述:

 一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完成情况:

 1、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

 集中供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33000000元,执行数为33000000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三乡镇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2、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运行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项目全年预算为924662.80元,执行数为924662.80元,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运行补贴;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3、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项目全年预算为4532800元,执行数为4532800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洁取暖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4、蒲县农村地区煤改电电费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94分。项目全年预算为4130000元,执行数为3279158.5元,执行率为7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洁取暖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三是及时按照标准发放电费补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料提供有误造成补贴发放失败,原因为传递手续出现误差;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层层把关认真审核;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5、蒲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03分。全年预算数为342000元,预算调整322950元,执行数3229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业集聚区煤改电改造完成;二是实现了清洁取暖改善了工作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后续资料准备部充足,原因为传递手续出现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层层把关认真审核。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蒲县能源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蒲县能源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部门(单位)全年预算数为20642248.41元,执行数20642248.41元,执行率为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及时发放对居民企业的补贴;二是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及工作人员的人员支出,能源工作监管到位。发现的主要

 问题及原因:一是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不足给各项工作都带来很大影响;给居民发放补贴原始信息误差大,主要原因是审核不到位;二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原始资料,提供信息附件;涉密内容除外。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33000000元,执行数为33000000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三乡镇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

 2、黑龙关镇、克城镇、太林乡煤改电集中供热运行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项目全年预算为924662.80元,执行数为924662.80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政策要求补贴运行补贴;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

 3、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项目全年预算为4532800元,执行数为4532800元,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洁取暖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覆盖户有误差,原因为居民新建房屋没有统计;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对新建房屋居民进行供暖改造;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4、蒲县农村地区煤改电电费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94分。项目全年预算为4130000元,执行数为3279158.5元,执行率为7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洁取暖供热;二是提高居民取暖质量;三是及时按照标准发放电费补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料提供有误造成补贴发放失败,原因为传递手续出现误差;二是部分居民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层层把关认真审核;二是加强供暖疏通管道检测必须保障每户居民满意。

 5、蒲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3.03分。全年预算数为342000元,预算调整322950元,执行数为32295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业集聚区煤改电改造完成;二是实现了清洁取暖改善了工作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后续资料准备不充足,原因为传递手续出现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层层把关认真审核。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能源局公开表.xls

能源局项目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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