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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 安全办”最新政策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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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化申领流程,实现畅通领、安全办

根据人社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不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增加服务供给,依托“人社大数据平台”实行信息比对核实,实现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

二、取消60日申领期限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1号)文件要求取消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限。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60日申领时限限制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四、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少于12个月。

五、延长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期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于网上申请办理或到蒲县人社局三楼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窗口咨询申领。 

网上办理流程:下载民生山西APP→全部/更多/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地址:蒲县锦绣大道南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57-5322317 

附件: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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