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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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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蒲县辖区内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县级机关、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进行申报。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或在浏览器搜索并打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找到“山西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模块进行申报。 

没有在山西政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注册过单位信息的,需要先进行法人注册才能登录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单位信息维护管理模块进行单位信息的管理与维护。残联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年审认证的办理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所在地。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蒲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2.工资凭证; 3.社保凭证工伤、养老、失业;4.劳动合同;5.医保凭证;6.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7.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

五、相关说明

2024 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2025年3月1日至2025 年10月31日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 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梅红

年审业务咨询电话:0357-5322901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8600797



蒲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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