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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先生于2024年07月31日通过“蒲县”门户网站《县长信箱》留言:来信人是蒲县蒲城镇的居民,反映:蒲县蒲城镇翠屏花园小区物业于2024年7月26日晨时7点开始锁定业主电梯,业主不能使用电梯上楼,只能按1楼按钮下到1楼。该行为不仅违反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该小区物业锁定电梯属于经常性行为,非偶然因素,请管理部门解决此问题。
经审核,将此件转给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处此事,于2024年08月02日回复如下:经了解,翠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入驻,仅有门房打扫卫生,处理小区内事务,无物业小区归社区负责。昕水社区工作人员已经与该小区门房人员沟通好,已取消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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