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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 添加日期: | 2018-03-13 |
文 号: | 蒲政办发〔2018〕17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13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各乡镇,各执法部门: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注册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颁发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和“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在统计确认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基础上,按程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核注册工作,对2018年行政执法申领和换发工作提出计划,并于3月23日前,将审核注册工作情况报告、审核注册统计表及注册(注销)人员花名册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交回县政府法制办并做好登记。2015年版注销证件,需登录“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网上逐级审查提交注销人员信息。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执法人员资格,确保审核注册人员为本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做到有计划、有组织、讲实效,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审核注册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结合证件年审及时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准审核注册,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三)对离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及变动行政执法岗位的,要及时将所持行政执法证件上交,并按原申领程序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四)该项工作纳入“13710”平台进行督办,各单位要按照时限报送审核注册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网上注销人员信息。逾期未报送的将不再予以受理,未经审核注册的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五)审核注册材料纸质版交到政府楼309(法制办),电子文本发送至fzb13734062949@163.com,电子表格见13710平台附件。各单位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人、承办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随同审核注册材料一并报送。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联系人:李文华,联系电话:13734062949)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及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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